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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(含繳費期限及繳費單產生)

一、學雜費繳費期限:

請於113年9月6日前完成繳費(以入帳本校時間為主),如逾期銀行不再受理繳費。

註:使用晶片金融卡、信用卡、超商或郵局臨櫃繳費,為免影響註冊程序,請儘早完成繳費。

 

二、繳費單產生:

詳細說明,請見附件檔。

 

三、113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,請見以下網址:

113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說明 (ttu.edu.tw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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